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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7 13:47)    点击:17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那么,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吗?

一、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吗?

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事实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的,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不管结果是否有效。所以,他人开偏方,并且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并主可以张返还医药费。

二、非法行医如何认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吗?”的相关内容,用了他人的偏方但是没作用,可以告对方非法行医。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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