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7 14:13) 点击:43 |
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的必经程序,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医患之间应当积极地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这样对医患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对医疗损害赔偿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律师解答: 1、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2、鉴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如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在本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内,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双方对鉴定材料是否存在异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等。 3、通知是否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能够受理案件时,会给委托机构出具书面通知,通知已受理,并告知鉴定费用,有的还会告知下一步程序的时间。如果不受理时也会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召开听证会。 开听证会前,鉴定机构会提前通知委托机构时间及开听证会的程序要求,并要求医患双方提交书面陈述材料。司法鉴定听证会可以说是医疗纠纷司法程序中最关键的一个程序,因为这是医患双方充分表达对医疗过程意见的时候,而且也是让鉴定机构能够采纳自己意见的关键时刻。 5、一般1-3个月后出具鉴定结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会直接送到委托机构。 律师解析: 通过医患双方共同到委托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如医调委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可协商选定或双方各选几家后放一起抽签选定;通过法院委托的一般是对收纳库里面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电脑摇号选定,也有在这些机构里面抽签或双方协商选定的。 对于患方来说,能不能选定公平、专业的鉴定机构是他们很大的顾虑,虽然说司法鉴定机构是一个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专业机构,但实践中也不乏鉴定结论离公平公正有距离的情形。外省的大型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司法部批准的鉴定机构,更专业、更公平公正一些,但是排队时间、鉴定周期会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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